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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运法师:佛教为修订《逃犯条例》提供的正向思维

2019-06-04 11:38:32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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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香港佛教联合会会长、西方寺方丈宽运法师/图:资料图

  香港提出修订《逃犯条例》,引发极大关注以至争议。香港特区政府表示,修订香港《逃犯条例》的建议旨在加强香港处理严重刑事罪行逃犯的能力,保障守法市民和营商环境免受犯罪行为的威胁。就此,大公网记者采访了宽运法师,以下为采访全文。

  大公网记者:宽运法师请问您对近日香港政府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一事,有何看法或解决方案的建言?

宽运法师/图:资料图

  宽运法师:近日,香港特区政府提出建议修订《逃犯条例》,事缘于不久前一对香港情侣相约至台湾渡假,期间双方发生争执,男方杀死女方后弃尸逃回香港;由于台、港两地没有引渡条例,故杀人犯返港后毋须负刑责,实在有欠公道。政府原意只为堵塞此法律漏洞而主动提出修订条例,以免犯罪者消遥法外;事件本属无可厚非,岂料却极速政治化,引发全城热议,众说纷纭。

  是次《逃犯条例》的修订,本人是希望运用佛教的“正知见”对《逃犯条例》提出五项建议性之观点,供大家参考:

  1.佛教相信因果法则,因为《逃犯条例》的条文不完善,而令犯罪的人不会受到应得的惩罚,是不合因果律了。

  2.因社会制度不同,香港又是言论自由的地方,社会对修订《逃犯条例》有不同的意见很正常,本人认为各方应以和平、理性、包容、务实、真诚的态度沟通,尽早达致共识。

  3.《逃犯条例》生效后,有香港法院把关,社会舆论监察,政府又建议的由“三年”改为“七年”对引渡多些保障。

  4.香港未听闻有因宗教信仰触犯其它地方的法律而被送往其它地方审理的,宗教信仰者毋需担心。

  5.我呼吁佛教徒将每日诵经的功德回向全港市民,祝福市民内心安宁,不起纷争,社会不再撕裂。

  其实再深层次去思考,佛教教理早就明确指出,“因果报应,毫厘不爽”,只是“菩萨畏因,众生畏果”;菩萨明白“有因必有果”,为免遭恶果,需先断恶因。由是罪障不起,将来不受果报。

  而众生因不识因果,故常作恶因,果报来时,才知畏惧,但悔之晚矣!试想,如一个人无犯错,又何须担心有恶果、受惩罚,遭法律制裁?佛教教众生要“不治已病,治未病”,即是在恶念未生起之前防范,已生恶念,令其消灭,未生恶念,令其不生;已生善念,令其增长;未生善念,令其生起。久而久之,善念充满,恶念就能绝迹。

  如果“恶念”不起,自然就不会犯道德上、法律上的种种罪恶,如此的话,社会上就毋须担心在《逃犯条例》下,犯罪者在哪里受处罚的问题了。善哉!善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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