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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文化与宗教事业的发展取得长足进步

2019-03-06 10:07:10大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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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是我国西南边疆的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同胞大多信仰宗教,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各种宗教并存。其中藏传佛教信众比例较高。当前西藏有各类宗教活动场所1787处,其中藏传佛教活动场所1778所,寺庙僧尼4.6万多人,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信仰依法受到保护。如:大型宗教活动如转神山神湖、萨嘎达瓦、展佛等民俗类宗教活动得到保护和继承。活佛转世制度作为藏传佛教所特有的信仰和传承方式,得到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各级政府的尊重,国家颁布了《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现有活佛358名,其中60多位新转世活佛按历史定制和宗教仪轨得到认定。不断完善藏传佛教僧人学经制度。到2017年,西藏自治区已有84名学经僧人获得了格西“拉让巴”学位,168名僧人获得了中国藏语系高级佛学院“拓然巴”高级学衔。与此同时,还完成对藏文大藏经的校勘出版,印制《甘珠尔》大藏经达1490多部供给寺庙,满足僧尼和信教群众的学修需求。来自拉萨色拉寺的“拓然巴”、经师扎西坚才说,西藏自和平解放以来,国家的宗教政策在西藏逐步得到落实,寺庙和谐稳定,民众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充分保障,僧人的生活条件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和西藏这些年的进步和发展一样,藏传佛教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和进步。”

  和平解放之前的西藏没有一所现代意义上的学校,享受文化教育只是封建农奴主阶级的特权,而广大农奴和奴隶绝大多数不能识文断字、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文盲率高达95%。但是经过了70年的发展,西藏已建成涵盖学  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完整现代教育体系。人民群众的受教育权得到切实保障,2018年,西藏的学前教育毛入园率77.9%,义务教育巩固率93.9%,高中阶段毛入学率82.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9.2%。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从普通人家走……

  和平解放之前的西藏并没有文物保护的意识,文物保护事业一片空白。现如今,西藏仅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就有55处,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此外,藏民族风俗习惯与宗教信仰自由得到尊重和保护,文化艺术得到全面继承和发展……

  和平解放之前的西藏文化只是一种特权,为封建农奴主阶级服务,是奴役广大僧俗群众的工具,藏民族的文化处于封闭禁锢的状态。然而社会主义新西藏文化的显著特征就是广大人民群众是文化的创造者、拥有者及享受者,西藏文化建设有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值得注意的是,西藏的文化产业也得到了蓬勃发展,《文成公主》藏文化大型史诗剧就是一个缩影,该剧自2013年8月首演至今,该剧已演出千余场,演出及旅游配套接待观众突破210万人次,累计收入达7.7亿元,成为了传播藏文化的艺术精品。

  文/王小彬

  (作者是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当代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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